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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關于(At)開展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的(of)通知

作(do)者: 來(Come)源:教育部 閱讀次數:日期:2023年09月01日

教育部關于(At)開展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
建設改革試點的(of)通知

教師函〔2023〕6号

黑龍江省、上海市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東省、河南省、湖南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重慶市、青海省教育廳(教委):

  爲(for)深入貫徹黨的(of)二十大(big)精神,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(At)全面深化新時(hour)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(of)意見》《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(At)印發<新時(hour)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>的(of)通知》等文件要(want)求,鼓勵支持地(land)方探索深化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(of)新思路和(and)新舉措,加快構建現代教師隊伍治理體系,經統籌研究,決定在(exist)上海市、山東省、青海省、福建省廈門市、湖南省常德市、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市、浙江省溫州市瓯海區、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、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荔浦市、重慶市雲陽縣10個(indivual)地(land)區開展國家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。試點時(hour)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計算,周期3年。

  請各試點地(land)區按照實施方案,認真組織實施,不(No)斷推進深化,确保改革試點取得實效。改革過程中,每半年将工作(do)進展情況、取得的(of)積極成效、典型經驗做法及有關意見建議形成報告報教育部(教師工作(do)司)。

教 育 部

2023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