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(one)章總則
第一(one)條爲(for)實施《國家中長期科學和(and)技術發展規劃綱要(want)(2006—2020年)》(國發[2005]44号,以(by)下簡稱《規劃綱要(want)》),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(of)環境,提高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發展水平和(and)自主創新能力,加強和(and)規範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管理,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,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(At)實施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(and)技術發展規劃綱要(want)(2006—2020年)〉的(of)若幹配套政策的(of)通知》(國發[2006]6号)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是(yes)以(by)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(of)大(big)學爲(for)依托,将大(big)學的(of)綜合智力資源優勢與其它社會優勢資源相結合,爲(for)高等學校(以(by)下簡稱爲(for)高校)科技成果轉化、高新技術企業孵化、創新創業人(people)才培養、産學研結合提供支撐的(of)平台和(and)服務的(of)機構。
第三條 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進行宏觀管理和(and)指導;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的(of)科技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地(land)區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進行管理和(and)指導;高校是(yes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建設發展的(of)主要(want)依托單位。
第二章 功能與定位
第四條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是(yes)國家創新體系的(of)重要(want)組成部分和(and)自主創新的(of)重要(want)基地(land),是(yes)高校實現産學研結合及社會服務功能的(of)重要(want)平台之一(one),是(yes)高新技術産業化和(and)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“二次創業”以(by)及推動區域經濟發展、支撐行業技術進步的(of)主要(want)創新源泉之一(one),是(yes)中國特色高等教育體系的(of)組成部分。一(one)流的(of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是(yes)一(one)流大(big)學的(of)重要(want)标志之一(one)。
第五條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是(yes)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的(of)重要(want)通道,主要(want)功能是(yes)充分利用(use)高校的(of)人(people)才、學科和(and)技術優勢,孵化科技型中小企業,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(of)轉化與産業化,開展創業實踐活動,培育高層次的(of)技術、經營和(and)管理人(people)才。
第六條 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應建立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(of)管理體制和(and)運行機制,通過多種途徑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、服務支撐體系建設、産業化技術支撐平台建設、高校學生(born)實習和(and)實踐基地(land)建設,爲(for)入園創業者提供全方位、高質量的(of)服務。
第三章 認定與管理
第七條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的(of)大(big)學科技園,由省級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向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提出(out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認定申請,并提交《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認定申請報告》(報告提綱見附件);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其進行現場評估,根據專家組評估意見予以(by)認定。
第八條 《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認定申請報告》的(of)内容和(and)數據應可核查。
第九條 申請認定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,應具備以(by)下條件:
1. 具有完整的(of)發展規劃,發展方向明确,實際運營時(hour)間在(exist)2年以(by)上,經營狀況良好。
2. 必須有具備獨立法人(people)資格的(of)專業化管理機構。
3. 具有邊界清晰、相對集中、法律關系明确、可自主支配的(of)園區建築面積15000平方米以(by)上,其中孵化場地(land)面積10000平方米以(by)上。
4. 地(land)方政府和(and)依托高校應有支持大(big)學科技園發展的(of)具體政策,高校資源向大(big)學科技園開放。
5. 大(big)學科技園50%以(by)上的(of)企業在(exist)技術、成果、人(people)才方面與依托高校有實質性關聯。
6. 機構設置合理,有專門的(of)經營管理團隊,管理人(people)員中本科以(by)上學曆占85%以(by)上。
7. 服務設施齊備,功能完善,可爲(for)企業提供商務、融資、信息、咨詢、市場、交流、國際合作(do)等多方面的(of)服務。
8. 管理規範,具有嚴格的(of)财務管理制度,自身及在(exist)孵、在(exist)園企業的(of)統計數據齊全。
9. 園内的(of)在(exist)孵企業達50家以(by)上。
10. 爲(for)社會提供1000個(indivual)以(by)上的(of)就業機會。
11.與創業投資、風險投資、擔保機構等建立合作(do)關系。
第十條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孵化企業應具備以(by)下條件:
1. 企業注冊地(land)及工作(do)場所必須在(exist)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工作(do)場地(land)内。
2. 屬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大(big)學科技園前企業成立時(hour)間一(one)般不(No)超過3年。
3. 企業在(exist)大(big)學科技園孵化的(of)時(hour)間一(one)般不(No)超過3年。
4. 企業注冊資金一(one)般不(No)超過500萬元。
5. 遷入的(of)企業,上年營業收入一(one)般不(No)超過200萬元。
6. 企業租用(use)大(big)學科技園孵化場地(land)面積不(No)高于(At)1000平方米。
7. 企業負責人(people)應熟悉本企業産品的(of)研究、開發。
第十一(one)條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實施統計年報制度,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委托有關機構負責統計數據的(of)收集和(and)整理,各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應在(exist)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(one)年度建設發展績效統計報表報送指定的(of)機構,并同時(hour)抄報所在(exist)省級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。
第十二條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每3年對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進行考核,實行動态管理。對達不(No)到(arrive)考核條件的(of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,限期整改,對整改後仍不(No)能達到(arrive)考核條件的(of),将取消其“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”的(of)資格。
第四章政策與措施
第十三條 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,一(one)定期限内免征營業稅、所得稅、房産稅和(and)城鎮土地(land)使用(use)稅;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财政和(and)稅務行政管理部門制訂。
第十四條 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宏觀管理和(and)指導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建設、運行和(and)發展,組織制定支持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的(of)方針、政策,編制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發展規劃,把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工作(do)納入國家科技和(and)教育發展計劃。根據建設發展績效統計報表等對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進行年度績效評價,對成績突出(out)的(of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給予支持。
第十五條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(and)計劃單列市人(people)民政府應貫徹執行支持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建設和(and)發展的(of)各項方針和(and)政策,将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工作(do)納入當地(land)科技和(and)教育發展規劃,爲(for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建設和(and)發展提供必要(want)的(of)支持,并将國家有關優惠政策落實到(arrive)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管理機構及其在(exist)孵、在(exist)園企業。
第十六條 高校要(want)将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的(of)建設與發展納入學校整體建設與發展規劃,在(exist)大(big)學科技園規劃、建設與發展中發揮核心作(do)用(use)。制定和(and)落實相應的(of)激勵政策,向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開放學校的(of)各種資源,鼓勵師生(born)到(arrive)園區創業,并在(exist)園區内構建學生(born)實習和(and)實踐基地(land),鼓勵把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創業教育納入學校的(of)教學體系,使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成爲(for)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的(of)重要(want)基地(land)。
第十七條 充分發揮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協會的(of)作(do)用(use),加強行業自律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八條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(and)計劃單列市的(of)科技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(of)實施辦法和(and)細則。
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科技和(and)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《國家大(big)學科技園認定申請報告》提綱
1、大(big)學科技園發展規劃:包括整體規劃内容、與區域經濟或行業技術發展規劃的(of)協調性、與依托大(big)學發展規劃的(of)協調性。
2、創新創業環境:包括硬件基礎設施環境、創業公共服務體系、産業化支撐服務平台等。
3、科技園發展績效情況:包括園區内各類企業情況、研發機構和(and)培訓機構及大(big)學生(born)就業實踐基地(land)情況、成果轉化能力、自主創新能力、對依托大(big)學的(of)貢獻、從業人(people)員的(of)素質及水平情況等,并提供若幹個(indivual)典型的(of)孵化企業的(of)案例。
4、科技園管理水平:包括科技園的(of)機構設置和(and)管理團隊、管理體制和(and)運行機制。
5、依托高校的(of)支持情況:包括政策制定與落實情況、資源開放程度、對科技園的(of)投入情況。
6、地(land)方政府的(of)支持情況:包括政策的(of)制定與落實情況、對科技園的(of)投入情況。
7、建設特色和(and)創新點:如根據學校專業設置的(of)特點、行業特色、區域特色等因地(land)制宜、積極發展。